读者来信

我入职一家公司担任部门负责人。公司与我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:我的月工资为4.5万元,另享受各种绩效、奖金等。在公司工作的两年期间,公司支付给我的劳动报酬,一部分用人民币支付,另一部分用虚拟货币泰达币支付。我现在已经从公司离职,并要求公司以人民币补发拖欠的工资和奖金15万元,可公司说应当按照惯例办理。请问,用虚拟货币支付工资是否合法?

虚拟货币

专家解答

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第5条规定:“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。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。”用人单位必须以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的形式发放工资。虚拟货币不属于我国的法定货币,不能作为支付工资的形式。2021年9月15日,中国人民银行、中央网信办、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十部门发布的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第1条规定,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。比特币、以太币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、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、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,不具有法偿性,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。由此可见,虚拟货币被明确禁止流通,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达成协议同意以虚拟货币发放工资,也违反法律规定,协议无效。

公司应当以人民币的形式向你补发拖欠的工资和奖金。如果公司拒绝以人民币的形式支付,你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、投诉,也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的方式维权。

需要提醒的是:虚拟货币被国家明令禁止流通,使用虚拟货币结算工资存在很大的风险。对于用人单位而言,如果使用虚拟货币支付工资,可能面临相关行为被认定无效,需另行补发工资的风险,还可能会被认定为扰乱金融秩序而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对于接受以虚拟货币形式发放工资的劳动者而言,由于虚拟货币并不是法定的工资支付形式,可能影响对劳动关系的认定,也存在所获得的虚拟货币无法流通等风险。